中新网上海9月22日电 (记者 李树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22日对被告人王荣、韩悦集资诈骗案和被告人薛良集资诈骗案(公诉机关单独起诉的共同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方指控: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间,被告人王荣、韩悦伙同吴军(另案处理)等人,设立、收购“君融贷”“抓钱猫”“石头利财”“聚财猫”“牛板金”等网络借贷平台,向社会公众吸纳资金。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公开宣传并承诺以高年化利率投资收益等网络贷款中介服务为诱饵,保本保息。其间,通过拆分贷款期限、伪造贷款主体、“一主体多笔融资”等方式,共计非法吸纳资金735亿余元(人民币,下同),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154亿余元。
2014年8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薛亮在经营上海誉乾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同时,设立“聚财猫”网络助贷平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以发布广告等方式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承诺年化收益6%-16%。2017年2月后,薛亮明知其设立的平台存在大量未清偿债务,仍与王荣、韩越、吴军等人合谋,以虚假借贷对象非法集资。经审计,2014年8月至2018年7月,“聚财猫”平台共非法集资503亿余元,未向被害人偿还本金55亿余元。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王荣、韩悦、薛良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均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王荣为共同犯罪的主犯,韩悦、薛良为从犯。
庭审持续至当天下午17点左右。法院表示,合议庭将依法进行评议后,择日公布本案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