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亿游乐”涉赌案判决书。“亿游乐”虽然有禁止赌博等公告,但仍然被法院维持定性为赌博网站,其开发运营公司浙江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均被认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共犯,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七年不等。
案情介绍
2016年5月5日,被告人郭献丰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浙江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7年开始,开发名为“亿游乐”的棋牌类网络平台。该平台于2018年左右正式运营,供玩家下载进行赌博,由被告人郭献丰负责经营管理。被告人陈辉提供资金。
为进一步推广该网络平台,被告人郭献丰安排被告人张恒及林潇、张金溢、强健、林曦、王崇钧、莫川建、曾文铸(以上七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为平台技术人员,负责为平台开发、测试及维护;安排被告人应庭栋、江再桃、陈勇、徐挺、章耀锋及陈骞(已判)为平台推广人员,负责在温岭、嵊州等地招募平台代理;安排林婉露(另案处理)为平台客服,安排戴灵建(另案处理)为平台推广的文案。
后由平台招募的代理陈鹏、陈君辉(以上二人均已判)等多人建立微信群,招揽、组织参赌人员通过充钻,进入平台房间以“牛牛”、“十三道”等形式进行赌博活动,最后在群内进行赌资结算。期间,平台非法获利人民币626万余元。
涉案人员
1、郭献丰——平台负责人,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浙江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并运营棋牌类网络赌博平台“亿游乐”。
2、陈辉——为平台提供资金支持。
3、应庭栋、江再桃、陈勇、徐挺、章耀锋——平台推广人员,负责在温岭、嵊州等地招募平台代理。
4、陈鹏——平台招募的代理,建立微信群,招揽、组织参赌人员通过充钻,进入平台房间以“牛牛”、“十三道”等形式进行赌博活动,最后在群内进行赌资结算。
涉案原因解读
一、 平台涉赌定性
关于亿游乐平台性质,法院认为:
亿游乐APP开发前,公司通过考察发现赌博人玩温岭麻将等赌博游戏比较多,于是开发了亿游乐APP,亿游乐APP针对的玩家就是赌博人。
该APP区别于边锋游戏、微信游戏等网上游戏娱乐平台随机找玩家,免费送玩(不存在开房间费等),而是专门提供给赌博人,而且由群主拉人进入,每一局亿游乐APP游戏平台都要收钱,且通过微信群内的房间号搭档游戏伙伴,限制了陌生人参与等。
到案玩家均承认其利用该APP进行赌博,赌资按照积分折抵计算输赢大小,且赌资结算由群主兜底。
该APP游戏平台的游戏种类均是社会上常见的典型赌博游戏,可选择投注比等来决定赌博大小,结束后按积分群内结算。
综上,该APP游戏平台与代理商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亿游乐APP游戏平台),且有组织性、稳定性、规模性、长期性等特点。他们虽然后期在游戏平台添加禁赌标语、公告等一系列规避行为,欲盖弥彰,这无法掩盖亿游乐APP游戏平台为赌博网站的本质。
二、 平台人员构成开设赌场罪共同犯罪
被告人郭献丰、陈辉与人结伙,以营利为目的,建立网络平台供他人赌博;被告人张恒、应庭栋、江再桃、徐挺、陈勇、章耀锋与人结伙,明知他人从事赌博活动,仍为网络平台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系共同犯罪。
投资人陈辉的辩护意见及否认
(一) 被告人陈辉上诉及辩护意见
1. 陈辉不是游戏平台项目的股东或投资人;
2. 其向公司员工介绍游戏玩法,并非犯罪意义上的教授指导行为;
3. 应郭献丰请求,试玩游戏,仅是帮助测试游戏卡顿等不足之处,并非赌博行为的必然组成部分。
(二) 法院对投资人陈辉辩护意见的否认
陈辉曾在该APP多次进行赌博,故其对于该APP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是明知的。
陈辉在侦查阶段曾清楚供述整个平台的经营模式及微信群赌博过程、赌资结算方式等。
陈辉现辩解其打至亿城公司的款项系郭献丰之前放在其妻子(即郭献丰姐姐)处的款项不是其出资亿游乐APP游戏平台的投资款,而其在侦查阶段却辩解该钱是郭献丰向其借的借款也有供认是其出资亿游乐APP游戏平台的投资款,二审法庭上还辩解其在亿游乐平台设立时就已不再拼股,其说法自相矛盾。
综观郭献丰、陈辉系妻舅与姐夫关系及二人的经济往来,郭献丰和陈辉曾共同投资网吧、民宿及相关公司等,且陈辉在侦查阶段第一份笔录即承认投资亿游乐APP游戏平台,公司财务“陈总入账明细文档”、乐某(公司挂名法人代表、陈辉表兄弟)证言等在案证据均印证陈辉系涉案公司股东。
为规避查处,陈辉让其表兄弟乐某做涉案公司法人代表,还向公司员工介绍相关赌博游戏玩法,指导该APP游戏开发,测试游戏卡顿等,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故关于陈辉无罪及即使构成犯罪亦应认定从犯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均不成立。
游戏平台合规运营建议
1、规范主要内容,做好实质合法
如果平台内的主要产品系用以赌博的产品,且也确实被用以赌博,那么即便平台在《用户协议》、主界面小喇叭等公开渠道中不停作出禁止赌博的公告,也不会影响对平台系赌博平台的实质定性。故对于平台的防赌合规搭建,应当以实质性防赌为主,形式性防赌为辅。
2、理清收费导向,不要无差别收费
若游戏平台对用户一律采取诸如“只要使用相关玩法便需要缴费”的无差别收费模式,那么一旦该收费玩法涉赌,平台就该玩法所收取得费用极易被认定为开设赌场之违法所得。
建议平台对存在涉赌风险服务的收费加以调整,对于具有涉赌风险的玩法应当以免费使用为主流,充值缴费仅限于开通该类服务的其他合法特权,如此即便因监管不利平台被作为赌博工具,负责人也可以无营利目的进行合理抗辩。
写在最后
国家对棋牌游戏监管趋严,棋牌游戏经营者应合法合规运营。不仅要在平台上积极作出禁赌宣传,而且还应寻找相关专业人士就平台的主要玩法是否涉赌进行测试记录,对于可能涉赌的玩法应当加强监管,同时规范该类玩法下的服务费收取模式,避免在平台被用作赌博工具时,相关正常收益被视为平台开设赌场的违法所得。